[摘要]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聘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技术指导优势,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确保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公正,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选聘纳入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自愿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服从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正常工作调派,严格遵守相应管理要求。
(三)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事房屋征收评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价格、房地产、自然资源、房屋征收、工程造价、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四)熟悉四川省、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和房地产市场。
(五)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房屋征收评估指导和鉴定职责。
二、选聘程序
选聘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综合评审、社会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期限暂定为3年。
三、报名方式
(一)符合选聘条件者可登录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13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16日。
联 系 人:刘央
联系地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13办公室
联系方式:18181822096
附件: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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