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新规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四川日报  2019-05-08 15:19

[摘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方案》对已建成城镇小区但未规划幼儿园的、正在建设的城镇小区已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以及未按规划条件建设特别是未列为首期建设的几种情形,进行了补建、改建、新建、整改等规定。对违反规划条件不建、少建、缩建,以及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予以处罚,并责成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限期予以整改等。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方案》规定,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市(州)工作方案及摸底排查情况于5月10日前报省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教育厅)。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新规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