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广协管复〔2016〕28 号、31 号,广协管函〔2016〕31 号文件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大寨片区界坡村 GC2016-2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广市公国土资拍告[2016]22 号
经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广协管复〔2016〕28 号、31 号,广协管函〔2016〕31 号文件批准,我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大寨片区界坡村 GC2016-2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设出让保底价。出让底价由土地出让决策小组于拍卖出让活动开始前 1 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该宗地于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 30 日内交付土地给竞得人。土地出让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竞得人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土地总价款的 50%,剩余土地价款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付清,分期付款不支付利息。土地出让金价款只能以竞得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该宗地建设期限为 2 年。
该宗地竞得者取得土地后必须修建旅游集散中心(二级旅游客运站、旅游酒店以及旅游停车场、旅游产品展示区和旅游商业步行街等)。
该宗地上的旅游集散中心必须以园区规委会通过的审定方案进行修建。
该宗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该宗地若出现低效利用或竞得人停产停办等情况,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 17 时止,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竞买保证金只接受本人账户转账方式缴纳,并经核准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 17 时止。
五、2016 年 9 月 9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交易厅举行拍卖会。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地 址: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咨询电话:(0826)2390198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协兴园区分局联系电话:(0826)0826-2990020
网 址: //www.sclr.gov.cn //www.landchina.com //www.gaggzy.com/
开户单位: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安分行
账 号:127971215640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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