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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防范“购房退税”“购房补贴”类诈骗电话

房天下   2016-03-08 16:06

[摘要] 近日连续接到不少购房者向记者求证有人电话通知领取“购房退税”“购房补贴”是否真实,称他们纷纷接到自称“地税局”“国税局”工作人员用手机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告知他们可以领取政府的“购房补贴或退税”。房天下提醒:这会是骗局,不要上当受骗。

近日连续接到不少购房者向记者求证有人电话通知领取“购房退税”“购房补贴”是否真实,称他们纷纷接到自称“地税局”“国税局”工作人员用手机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告知他们可以领取政府的“购房补贴或退税”。房天下提醒:这会是骗局,不要上当受骗。且看记者调查。

记者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手机号拔打过去,一个自称地税局的女生首先要求记者提供补贴编号,当提供编号后,对方准确的说出了记者所购买的楼盘名、户型和房号,并告知记者购买的房子属于首套房,可以获得9800元的购房退税补贴,并声称需要提供一个银行卡号或微信号,直接转帐给记者,当记者问是否需要相关手续时,对方声称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现在不需要手续,只要有补贴编号就行,当记者表示质疑时,对方叫我找到卡号后再拔打电话。

记者过了几再次拔打该手机,接听电话的变为一个男生,当记者表明是要提供卡号时,对方没有什么要求记者的供核实信息的提示,记录了记者胡编的一个银行卡号后,对方要求记者拿着卡到自动提款机前打电话给她,根据提示看是否到帐,记者告知对方现在没时间去,对方称这个补贴只能当天办理,否则视为放弃。

实质上根据记者调查, 这种骗术太过初级,只要是正常人都应该不会受骗。他们终目前是希望受骗者拨打他们电话后,根据他们引导在银行柜员机按提示操作转款,进而导致存款被转向犯罪份子的账户。为此记者也专门采访了地税局和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此记者提配广大购房者和开发商

1、税务机关不可能电话通知购房者领取购房补贴,凡电话通知的均为骗子;

2、无论任何情况下,不向陌生人帐户转帐,也不要按对方提示前往银行操作自己的银行帐户;

3、广安市2015年6月5日到2016年6月4日期间的“购房补贴”需要提供全套相关证明文件亲自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见后文);

4、遇到此类骗局电话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5、相应大开发商应该妥善保管购房者个人信息,以免被不法份子利用,保护购房者隐私是开发商的责任。

目前所谓“购房退税”类信息均属诈骗,市民如接到诈骗电话或短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广安市购房补贴是由广安市房产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购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具体适用对象、发放标准和领取流程如下,广安市住建局也不会致电给某一购房者提醒领取补贴,是否适合领取条件可以向你所购买楼盘的房开商或直接到住建局咨询,不要轻易相信任何第三方的电话通知,以免上当受骗

一、购房补贴发放的范围和对象

2015年6月5日起至2016年6月4日前在广安市城南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广安市城南以外的购房补贴分别由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请到相住建局咨询)

二、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按不同户型分别给予购房款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一)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

(二)住房建筑面积在90-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

(三)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三、要求

(一)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

(二)存量住房购房时间以买卖双方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准;

(三)购房款以市地税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纳税发票载明的成交价为准;

(四)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享受购房补贴

(五)领取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底(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为准),不再受理。

四、提交资料

购房者向房管部门申领购房补贴,须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购房者本人领取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复印件);

(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复印件);

(三)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纳税发票原件(收复印件);

(四)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收复印件);

(五)银行有效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六)房屋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由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领取,但须提交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产权人不能亲自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中须明确“代领购房补贴”)、领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产权人的监护人领取的,须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领取程序

(一)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持第四条所列材料到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科办理领取手续;

(二)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领取人填写《广安市城南购房补贴发放表》,经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科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局长审批、领取人签字确认后发放。

六、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代发,不发放现金。

七、资金管理

(一)市财政局将购房补贴资金从2016年起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市房产管理局按季度提出购房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市房产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购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购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市房产管理局根据购房补贴的发放情况,按季度向市政府报送《广安市城南购房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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