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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楼市新政:房地产项目可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验收

广安日报  2016-02-05 08:44

[摘要] 日前,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房地产项目实施分期开发、优化土地供应、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消化商品房存量等方面制定了系列利好政策。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

日前,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房地产项目实施分期开发、优化土地供应、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消化商品房存量等方面制定了系列利好政策。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记者就广大市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

利好政策出台正当时

“其实,在去年我市已经出台《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这次政策的出台,对我市未来房地产发展是利好消息。”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文件的出台,主要是结合中省“去库存、调结构、稳增长”要求,以及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中省要求,要把危旧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等货币化安置作为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杠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无论是征地拆迁还是城市房屋征收,只要不突破现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均可实行货币化安置,由被拆迁户在房地产市场自由选择房源,加快现房的销售速度,销减积压、消化库存。

“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将以去库存为主,房价相对稳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我市将面临住房库存压力大、人口老化、产业结构转型困难、需求增速较低等问题。即使销售速度有所加快,短期库存水平短期难以下降到合理值范围内,稳价走量将仍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主线。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快速出手,出台一系列相应措施,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保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开发企业收获直接利好

记者梳理《通知》发现,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通知指出:“在房屋预售资金共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后分期开发建设、分期验收,分期办理分户房屋权属证书,待后一期项目竣工后进行指标总核验。”

《通知》指出,以拍卖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付清首付款的前提下,在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前,由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按不超过实际缴纳土地付款比例的85%确定预售房屋面积,同时办理对应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

枣山园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对这两条措施体会颇深,“可以实行分期开发建设、分期验收,大大的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该项目开发商朱某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不少银行针对房企的放贷门槛提高,因为放贷规模受限,银行更愿意选择与有实力的开发商合作,以规避放贷风险。因此,很多中小开发商遇到了比较大的资金压力。“有了这个政策,我们的资金问题算是解决了。”朱某说。

但对于房地产项目实施分期开发建设,我市绝不是“放而不管”。《通知》明确,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并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要督促开发企业将销售资金按销售合同金额缴入监管账户,由住建、国土、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发商及业主代表共同监管,各银行企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监管账户有关规定,预售资金封闭运行,70%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规费。禁止开发商在房屋销售现场收取现金,确保购房者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发现售房资金“体外循环”,应立即停止预售,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楼市成交高峰期尚需时日

《通知》的出台,对于我市房地产市场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不过,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对于这一新政市场反应相对平静。

在广安城区一处楼盘销售中心,记者看到,这里几乎全是房企销售人员,很少有顾客的身影。置业顾问张小光说,他上周就注意到了文件的出台,但至少从目前的表现来看,还看不出新政对市场有什么明显影响。“同前阵子相比,前来咨询的顾客数量没有明显变化。”张晓光告诉记者,和之前的政策一样,核心在于落实。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此次出台的政策更多地针对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土地供应方面,对购房者支持则少有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购房者支持虽然少,但并不等于没有。

《通知》指出,结合市场要求,在不改变强制性指标、未预售的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结合市场要求,对户型作出局部调整,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后就可实施。市民黄敏一家三口人,订购的房子100余平方米,明显浪费,但碍于之前开发商户型不能变更,她家的“换房梦”一直未能实现,随着《通知》出台,订购房子的面积也作出了调整,为她家省了不少开支。

《通知》的另外一个亮点在于以整地块、小地块、零星土地相互补充来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总的一条就是根据市场需求有序供地,科学把握供地节奏。”该负责人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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