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购房者权益:非法买卖业主信息 情节严重将担刑责

四川日报  2015-08-20 09:12

[摘要] 去年3月,刘先生曾购买中冶· 公园的一套住房,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退了房,可直到今年8月,刘先生还天天被装修公司的电话所骚扰,“他们称是跟某电视台合作的家装公司,一直让我装修,我说我没有房子可装,但每天仍然被这些电话骚扰,简直不堪其扰。”

近日,本报对装修公司买卖业主电话并对业主造成骚扰的事例进行报道后,接到上千名读者的来电,纷纷投诉一些房产公司售楼员、物业管理人员,尤其是装修公司非法获取业主电话并不断骚扰的行径,称难以计数、不分时间段的装修骚扰电话已经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对个人电话隐私被出卖,众多人感到恐慌和深恶痛绝。

1

在读者提供的名单中,除了此前报道过的、创美家之外,龙发、业之峰、北京欧润等一些 装修公司均赫然在列。既然是正规的装修公司,为什么要通过非法买卖获取业主电话?为什么要对业主进行无休止的反复电话骚扰?更值得关注的是,业主的电话隐私又是从哪里泄露出去?售卖者是否涉嫌违法?在看似简单的业主电话隐私买卖背后,是否存在有关部门的 缺失?带着种种疑问,四川日报记者进行了更深入的走访和调查——

业主:装修电话“无孔不入”

“我们这个月底才交房,装修公司的电话从5月份就开始打来!开会打,吃饭打,上厕所也打!”成都城南歌德堡的业主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诉苦”:“装修公司不仅电话骚扰,我们一说要投诉,对方就用侮辱性的语言来骂我们,甚至很猖狂地说‘如果敢报警,就天天给你打’!”

去年3月,刘先生曾购买中冶·公园的一套住房,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退了房,可直到今年8月,刘先生还天天被装修公司的电话所骚扰,“他们称是跟某电视台合作的家装公司,一直让我装修,我说我没有房子可装,但每天仍然被这些电话骚扰,简直不堪其扰。”

面对铺天盖地的骚扰电话,成都苏坡立交 西城尚景的业主罗小姐采取屏蔽电话号码的方式,“我已经屏蔽了上百个号码,仍然在不断地被骚扰,我想过维权,但是维权成本太高,也只有忍了。”“我们都已经入住了,装修公司还在给我们打电话。”四川仁寿路易大地的业主李阿姨说,她警告过这些装修公司的人,可是他们毫不在乎。成都理工东苑的业主范先生告诉记者:“在去年整整一年,我们全体业主都受到过装修公司的骚扰,今年上半年才有所消停,现在装修公司的电话少了,但是房屋中介、家电家具的骚扰电话又来了!”“刚刚签了合同,每天就接到十来个装修电话。”郫县花样年·龙年国际业主张小姐致电本报称:“晚上9点过也打,周末也打,完全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律师:骚扰已属侵权

“当初我签订房产合同时,留下的是家中座机,但这些装修公司竟然知道我的手机,并能准确叫出名字、房号和户型。”“一定是开发商贩卖了我的信息,向我售卖家具家装的来电,他们张口就能叫上我的名字、房子幢数、楼层和门号。”“我去售楼部质问,为什么售卖我们的电话,售楼部不承认,还说是银行透露了我们的信息。我们是全款购房,怎么会在银行留下信息!”

……

业主反映的情况,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袁露律师认为:售楼人员、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或者其他房地产相关部门,售卖业主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各种个人信息,属于侵犯业主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非法买卖者及相关部门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蒲建东律师告诉记者,依据该规定,装修公司和其员工如大量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业主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蒲建东律师建议业主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创美家等装修公司和其员工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