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区府函[2016]34 号文件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官盛新区 GS2015-12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市公国土资拍告[2016]9号
经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区府函[2016]34 号文件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官盛新区 GS2015-12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决策小组于拍卖出让活动前 1 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该宗土地竞得人应于拍卖出让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该宗土地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 10 日内交付给竞得人。该宗地建设期限为 3 年。
该宗土地需配建 1 处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的封闭式垃圾收集点,配建 1 个总面积不小于 2000平方米的市场。该宗土地内成品住宅建筑面积须大于总居住建筑面积的 30%。
该宗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非法转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7 时止,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竞买保证金只接受本人账户转账方式缴纳,并经核准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7 时止。
五、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交易厅举行拍卖会。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纪监机关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地 址: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
咨询电话:(0826)2390198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广安区分局联系电话:(0826)2333925
网 址: //www.sclr.gov.cn //www.landchina.com //www.gaggzy.com/
开户单位: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安分行
账 号:127971215640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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